皮革制品銷售合同
甲方(銷售方):安徽省天長縣皮革制品廠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購買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皮革制品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信息
1.1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總金額等具體信息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產品清單》。
1.2 本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該金額為含稅價,包含但不限于產品成本、包裝費、運輸至乙方指定地點的運費、保險費等一切費用。
第二條 質量標準
2.1 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及本合同約定的要求。
2.2 產品應使用符合環保及安全要求的優質皮革及輔料制作,工藝精良,無瑕疵。
2.3 甲方應隨貨提供產品合格證、質量檢測報告(如需)等相關文件。
第三條 包裝與運輸
3.1 產品包裝應能確保貨物在正常運輸和儲存條件下安全無損,符合行業慣例。包裝物不回收。
3.2 交貨地點:
3.3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將貨物運輸至本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并承擔全部運輸費用及風險。
3.4 交貨時間: 年 月 日前。
第四條 驗收
4.1 乙方應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后 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產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隨附單證。
4.2 如乙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在驗收期內書面提出,并提供相關證據。對于確屬甲方責任的質量問題,甲方負責無條件修理、更換或退貨,并承擔相應費用。
4.3 驗收期滿未提出書面異議,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第五條 付款方式
5.1 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元。
5.2 全部貨物運抵指定地點并經乙方驗收合格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合同剩余全部尾款,即人民幣 元。
5.3 甲方在收到每筆款項后,應向乙方開具等額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6.2 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 免責條款
7.1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戰爭、動亂、罷工及法律法規或政策變化等)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相關證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4 通知與送達: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為雙方有效送達地址,任何一方向該地址發出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書面文件、電子郵件等)在發出后即視為已送達。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應提前三日書面通知對方。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安徽省天長縣皮革制品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產品清單
| 序號 | 產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材質 | 單位 | 數量 | 單價(元) | 總價(元)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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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整 (¥: 元)
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m.footpayan.com/product/60.html
更新時間:2026-02-23 17:59:27